事关幼儿园招生!台江区教育局重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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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幼儿园招生!台江区教育局重要发布→近日,福州市台江区(táijiāngqū)人民政府发布福州市台江区教育局2025年(nián)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yī))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gōngzuò)由区教育局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
(二)适龄优先原则。幼儿园招生要优先满足3-6岁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鼓励有条件(tiáojiàn)的幼儿园开设(kāishè)托班,招收2-3岁幼儿。
(三)相对就近原则。根据我区(wǒqū)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分布(fēnbù)情况,合理划定其(qí)招生服务片区,优先满足在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范围内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四)免试入园原则。幼儿(yòuér)园对入园幼儿除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外,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或变相进行测试;应当(yīngdāng)接收能够适应幼儿园(yòuéryuán)生活的残疾儿童入园。
(五)公开透明原则。完善招生(zhāoshēng)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辖区(xiáqū)内幼儿园秋季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025年秋季,幼儿园(yòuéryuán)小班招生对象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年满三周岁(sānzhōusuì)适龄幼儿。
(一)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25年秋季幼儿园(yòuéryuán)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我区所有(suǒyǒu)财政核拨公办园继续实行随机派位和(hé)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将(jiāng)不低于计划(jìhuà)招生数30%比例的学位,采取家长报名、随机派位(电脑摇号)的方式招生,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二)政府购买园可根据园所现状,选择参与(cānyù)派位招生或(huò)面向社会自主招生。保教费需(xū)按限价执行并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违规收费。
(三)提供普惠服务和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招生公告、相关简章、招生计划(jìhuà)需经(xūjīng)教育主管部门核准,收费项目(xiàngmù)和标准应向社会公示。
区各级(gèjí)各类幼儿园根据本园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级数,报教育局(jiàoyùjú)备案。
根据台江区(táijiāngqū)学前教育资源实际情况,原则上划定全区作为公办性质幼儿园(yòuéryuán)(yòuéryuán)的招生服务(fúwù)片区,以各幼儿园具体(jùtǐ)的招生公告内容为准。参与台江区幼儿园随机派位招生的适龄幼儿应持有台江区户籍,符合派位招生报名条件的家长只能选择本区一所参与派位招生的幼儿园报名,每个符合派位条件的适龄幼儿只享受一次派位机会(jīhuì);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同享一次派位机会,若(ruò)派位成功,将同园入读,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幼儿园实施多孩家庭“长幼随学(suíxué)”,家长可(kě)仔细阅读哥哥(姐姐)现就读幼儿园的招生公告。其他幼儿园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详见各幼儿园招生公告。
1.各级各类幼儿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招生(zhāoshēng)(zhāoshēng)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kāizhǎn)招生工作,根据《福州市台江区教育局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fāngàn)》和本园实际情况制定幼儿园招生公告(或简章)。
2.发布(fābù)幼儿园招生公告(或(huò)(huò)简章):6月(yuè)13日—6月18日区教育局在(zài)(zài)(zài)(zài)“榕教之(zhī)窗”平台上发布辖区内各级各类公民办(bàn)幼儿园招生公告,各园需同步在社区宣传栏和(hé)幼儿园大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公告。3.6月20日—6月26日 家长(jiāzhǎng)通过“榕教之窗”平台“e福州”APP 或“闽政通”APP,按照“福州市(fúzhōushì)五城区幼儿园招生预约家长操作指南”的引导在网上填写幼儿信息并预约登记到所申请的幼儿园进行现场(xiànchǎng)(xiànchǎng)核验(héyàn)材料的时间段。4.家长报名(bàomíng)、核验材料:6月28日—6月29日 幼儿园组织现场报名,负责接收、审核家长报名材料,将符合派位条件的幼儿名单录入“榕教之窗”系统。如错过网上预约登记或网上预约登记与现场核验材料不(bù)一致,以现场报名审核为准。5.7月1日—7月2日 参与招生改革试点园对通过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适龄幼儿报名信息进行核对校验。6.7月3日 各幼儿园向家长公示符合派位条件的幼儿名单。7.7月4日 参与派位招生的幼儿园在台江区教育局通过“榕教之窗”系统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将通过福州市教育局、“榕教之窗”等官网予以发布。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结束后,各相关幼儿园应在当天同步完成自主(zìzhǔ)招生,并公布拟录取适龄幼儿名单。8.7月5日 各幼儿园需及时更新“榕教之窗”平台上“招生进度”状态。9.根据国家《托儿所(tuōérsuǒ)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规定,幼儿入园前,应当根据幼儿园提示,到卫生健康局指定的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医院按规定(ànguīdìng)项目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区(qū)教育局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审核公(gōng)、民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并(bìng)指导幼儿园做好招生公告(或简章)制定等相关工作。民办幼儿园公告(或简章)等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不得进行(jìnxíng)不实宣传。
1.区教育局在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相关栏目向(xiàng)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zhāoshēng)工作以下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①台江区教育局2025年(nián)秋季幼儿园招生(zhāoshēng)工作方案;②本区各级各类(gèlèi)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性质、等级、收费标准、计划招生数量、招生方式、招生咨询电话等;2.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在(zài)招生工作开始前发布招生公告(或(huò)简章),包括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招生公告(或简章)应张贴于社区宣传栏(xuānchuánlán)和幼儿园大门口醒目位置,有条件的在幼儿园网站上发布。
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招生(zhāoshēng)工作(gōngzuò)的监督检查机制,监督招生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本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障(bǎozhàng)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各幼儿园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lǐngdǎoxiǎozǔ),严格(yángé)招生纪律,集体研究确定自主招生工作,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
1.参与派位招生幼儿园(yòuéryuán)的招生工作(gōngzuò)原则上在7月15日前完成,其他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原则上8月15日前完成。
2.幼儿园收费应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de)规定执行,并报辖区教育局备案,不得违规收费;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shìyí),并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3.各幼儿园在开展(kāizhǎn)招生工作(gōngzuò)时掌握学位(xuéwèi)变化情况,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方便、准确为家长提供(tígōng)相关咨询服务。4.加强招生服务工作,要增强法治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láifǎng)工作,热情、耐心(nàixīn)、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bǎozhèng)社会安定稳定(wěndìng),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5.《福州市五城区幼儿园招生预约家长操作指南》详见6月12日台江区人民政府网。
六(liù)、台江区幼儿园招生信息查询方式
官网:台江区人民政府(rénmínzhèngfǔ)网
咨询电话(zīxúndiànhuà):0591-38105835
咨询时间(shíjiān):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xiàwǔ)3:00—6:00
台江区2025年秋季(qiūjì)幼儿园招生计划信息表


近日,福州市台江区(táijiāngqū)人民政府发布福州市台江区教育局2025年(nián)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yī))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gōngzuò)由区教育局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
(二)适龄优先原则。幼儿园招生要优先满足3-6岁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鼓励有条件(tiáojiàn)的幼儿园开设(kāishè)托班,招收2-3岁幼儿。
(三)相对就近原则。根据我区(wǒqū)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分布(fēnbù)情况,合理划定其(qí)招生服务片区,优先满足在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范围内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四)免试入园原则。幼儿(yòuér)园对入园幼儿除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外,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或变相进行测试;应当(yīngdāng)接收能够适应幼儿园(yòuéryuán)生活的残疾儿童入园。
(五)公开透明原则。完善招生(zhāoshēng)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辖区(xiáqū)内幼儿园秋季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025年秋季,幼儿园(yòuéryuán)小班招生对象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年满三周岁(sānzhōusuì)适龄幼儿。
(一)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25年秋季幼儿园(yòuéryuán)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我区所有(suǒyǒu)财政核拨公办园继续实行随机派位和(hé)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将(jiāng)不低于计划(jìhuà)招生数30%比例的学位,采取家长报名、随机派位(电脑摇号)的方式招生,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二)政府购买园可根据园所现状,选择参与(cānyù)派位招生或(huò)面向社会自主招生。保教费需(xū)按限价执行并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违规收费。
(三)提供普惠服务和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招生公告、相关简章、招生计划(jìhuà)需经(xūjīng)教育主管部门核准,收费项目(xiàngmù)和标准应向社会公示。
区各级(gèjí)各类幼儿园根据本园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级数,报教育局(jiàoyùjú)备案。
根据台江区(táijiāngqū)学前教育资源实际情况,原则上划定全区作为公办性质幼儿园(yòuéryuán)(yòuéryuán)的招生服务(fúwù)片区,以各幼儿园具体(jùtǐ)的招生公告内容为准。参与台江区幼儿园随机派位招生的适龄幼儿应持有台江区户籍,符合派位招生报名条件的家长只能选择本区一所参与派位招生的幼儿园报名,每个符合派位条件的适龄幼儿只享受一次派位机会(jīhuì);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同享一次派位机会,若(ruò)派位成功,将同园入读,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幼儿园实施多孩家庭“长幼随学(suíxué)”,家长可(kě)仔细阅读哥哥(姐姐)现就读幼儿园的招生公告。其他幼儿园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详见各幼儿园招生公告。
1.各级各类幼儿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招生(zhāoshēng)(zhāoshēng)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kāizhǎn)招生工作,根据《福州市台江区教育局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fāngàn)》和本园实际情况制定幼儿园招生公告(或简章)。
2.发布(fābù)幼儿园招生公告(或(huò)(huò)简章):6月(yuè)13日—6月18日区教育局在(zài)(zài)(zài)(zài)“榕教之(zhī)窗”平台上发布辖区内各级各类公民办(bàn)幼儿园招生公告,各园需同步在社区宣传栏和(hé)幼儿园大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公告。3.6月20日—6月26日 家长(jiāzhǎng)通过“榕教之窗”平台“e福州”APP 或“闽政通”APP,按照“福州市(fúzhōushì)五城区幼儿园招生预约家长操作指南”的引导在网上填写幼儿信息并预约登记到所申请的幼儿园进行现场(xiànchǎng)(xiànchǎng)核验(héyàn)材料的时间段。4.家长报名(bàomíng)、核验材料:6月28日—6月29日 幼儿园组织现场报名,负责接收、审核家长报名材料,将符合派位条件的幼儿名单录入“榕教之窗”系统。如错过网上预约登记或网上预约登记与现场核验材料不(bù)一致,以现场报名审核为准。5.7月1日—7月2日 参与招生改革试点园对通过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适龄幼儿报名信息进行核对校验。6.7月3日 各幼儿园向家长公示符合派位条件的幼儿名单。7.7月4日 参与派位招生的幼儿园在台江区教育局通过“榕教之窗”系统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将通过福州市教育局、“榕教之窗”等官网予以发布。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结束后,各相关幼儿园应在当天同步完成自主(zìzhǔ)招生,并公布拟录取适龄幼儿名单。8.7月5日 各幼儿园需及时更新“榕教之窗”平台上“招生进度”状态。9.根据国家《托儿所(tuōérsuǒ)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规定,幼儿入园前,应当根据幼儿园提示,到卫生健康局指定的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医院按规定(ànguīdìng)项目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区(qū)教育局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审核公(gōng)、民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并(bìng)指导幼儿园做好招生公告(或简章)制定等相关工作。民办幼儿园公告(或简章)等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不得进行(jìnxíng)不实宣传。
1.区教育局在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相关栏目向(xiàng)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zhāoshēng)工作以下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①台江区教育局2025年(nián)秋季幼儿园招生(zhāoshēng)工作方案;②本区各级各类(gèlèi)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性质、等级、收费标准、计划招生数量、招生方式、招生咨询电话等;2.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在(zài)招生工作开始前发布招生公告(或(huò)简章),包括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招生公告(或简章)应张贴于社区宣传栏(xuānchuánlán)和幼儿园大门口醒目位置,有条件的在幼儿园网站上发布。
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招生(zhāoshēng)工作(gōngzuò)的监督检查机制,监督招生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本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障(bǎozhàng)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各幼儿园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lǐngdǎoxiǎozǔ),严格(yángé)招生纪律,集体研究确定自主招生工作,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
1.参与派位招生幼儿园(yòuéryuán)的招生工作(gōngzuò)原则上在7月15日前完成,其他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原则上8月15日前完成。
2.幼儿园收费应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de)规定执行,并报辖区教育局备案,不得违规收费;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shìyí),并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3.各幼儿园在开展(kāizhǎn)招生工作(gōngzuò)时掌握学位(xuéwèi)变化情况,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方便、准确为家长提供(tígōng)相关咨询服务。4.加强招生服务工作,要增强法治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láifǎng)工作,热情、耐心(nàixīn)、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bǎozhèng)社会安定稳定(wěndìng),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5.《福州市五城区幼儿园招生预约家长操作指南》详见6月12日台江区人民政府网。
六(liù)、台江区幼儿园招生信息查询方式
官网:台江区人民政府(rénmínzhèngfǔ)网
咨询电话(zīxúndiànhuà):0591-38105835
咨询时间(shíjiān):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xiàwǔ)3:00—6:00
台江区2025年秋季(qiūjì)幼儿园招生计划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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